一、考试性质和目的
普通高校艺术专业招生考试戏剧与影视学类(表演专业)全省统一考试是全国 普通高考的重要组成部分。该统考主要测试考生的基本演员素质(感受力、想象力、 表现力等)、形象条件(身高、五官、体型)、形体和声音表现能力,选拔出具有 戏剧影视表演基本条件和专业学习潜能的艺术类合格新生。
二、考试科目和分值
考试科目 考试形式 分值
目测 面试,考查考生形象以及身体条件 20分 演唱 面试,清唱自选歌曲、戏曲唱段或曲艺作品一首 55分 台词 面试,朗诵自备文学作品或戏剧影视台词片段 85分 形体 面试,表演自选舞蹈或形体片段 55分 表演 面试,根据命题编演即兴小品 85分
总分 300分 注:面试科目均按百分制评分,科目成绩=科目百分制成绩× 科目分值 。
100
三、考试内容和形式
(一)目测(20 分) 通过目测考生的五官、身材、形象、气质等,判断考生是否符合专业学习基本
要求。
(二)演唱(55 分)
1. 考试目的 通过对考生的音色和音准的了解,考查考生是否具备演员的声音条件和基本音
乐素质。
2. 考试内容和要求 考生清唱自选歌曲、戏曲唱段或曲艺作品一首,风格不限,考试时间 2 分钟以
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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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台词(85 分)
1. 考试目的 通过考生的朗诵,考查考生的声音条件和语言的规范程度,对作品思想内容的
理解能力,对作品意境、情感的把握能力,对所塑造人物形象的感受能力和表现能
力。
2. 考试内容和要求
考生脱稿朗诵自备诗歌、散文、寓言、小说等文学作品或戏剧影视台词片段, 考试时间 2 分钟以内。
(四)形体(55 分)
1. 考试目的 考查考生的肢体表现能力、模仿能力、形体的可塑性和灵活协调性。
2. 考试内容和要求 考生表演自选舞蹈、戏曲身段、武术、体操等形体片段均可,考试时间 2 分钟
以内。
(五)表演(85 分)
1. 考试目的 表演考试是对考生基本素质的综合考查。除了对考生外部形象、气质进行考查
外,更主要的是对考生的想象力、感受力、理解力、表现力以及激情、应变能力等
内在素质的考查。
2. 考试内容和要求 考生随机抽取试题,根据试题集体编演即兴小品,考试时间 5 分钟以内。 考查考生能否建立适当的环境和人物关系,明确各自的角色和任务,能进行良
好的互动并能很快地适应不断变化的情境。按照生活逻辑展开合理的艺术想象,准
确、生动、富于创意地演绎主题。